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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5-11-06 00:00  点击:[]

学科代码:(078005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坚实理论基础、良好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研究型高级专门人才,本学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 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自觉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掌握科学的方法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积极为国家经济和建设服务,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作风。

(二) 在微生物与生化药学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专业理论和系统的实验操作技能;具有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和较强的创新意识;熟悉国家关于药物生产、设计、研发、环保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了解本专业的发展前沿与动态;掌握药物设计与合成、微生物药物、天然产物药物、生物制品、药事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新药研究方法;具有在本学科领域内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三) 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微生物与生化药学学科的外文资料,并能撰写论文摘要,具有初步的听说能力。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

二、培养方式与学习期限

(一)培养方式

1. 结合硕士研究生的特点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道德的教育,进行社会主义与法制教育。

2.采取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使硕士生既要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又要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3.采取导师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相同研究方向的研究生导师组成指导小组,发挥集体培养优势。

4.导师所在的教研室(研究所)在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硕士学位论文选题、论文工作及论文撰写、预答辩和答辩等各个环节上应积极发挥集体培养的优势并起到质量监控的作用,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应充分发挥对研究生质量把关的作用。

5. 研究生在课程学习中要强调自学能力的培养,在学位论文工作中要独立思考,培养独立进行科研工作的能力,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导师的作用在于指导研究方向,启发研究生深入思考、正确分析与判断,努力使研究生自己解决学习和论文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硕士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应与导师沟通,明确自己的发展方向,在导师指导下填写个人培养计划。

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对每个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导师要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注意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并重,并注重培养研究生刻苦钻研的学风、事实求是的科学态度、诚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谦虚诚谨的合作精神。要求研究生课程学习必须在学校进行,学位论文工作一般在学校进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研究机构、工厂和其他企事业单位进行。

(二)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特殊情况者可申请延长至4年,优秀者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其中理论学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进行科学研究、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半。不能按时毕业者按肄业处理。

三、学科专业与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

主要内容

中藏药及天然先导物的发现研究及结构改造

1、天然产物提取、分离及结构鉴定

2、天然产物的生物转化

3、中藏药有效成分的结构修饰与功能研究

4、中藏药复方筛选研究

微生物药物研究

1、微生物来源的天然产物研究

2、药用微生物的发酵及筛选

3、生物法提取中草药活性成分的研究

4、中草药活性成分的生物法改造研究

药物质量控制与评价

1、药物安全与质量评价

2、药效学评价

3、药动学评价

4、创新分析检测技术在药物分析中的应用研究

生物相容性材料及药物制剂工程

1、生物相容性材料

2、新剂型研究及评价

3、药物传递系统与新型给药系统的研究

4、新型给药系统的评价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贯彻理论联系实际、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并重的原则,分为学位课程、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必修环节等,同等学历或跨专业学生还需学习补修课程。最低要求修满32学分。

研究生通过自学或其它学习途径已掌握相关理论实践课程的基本内容并达到其基本要求,经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院、校两级批准后可免修,但需参加该门课程结束时的考试或在课程开始前单独组织的免修考试。通过考试可获得学分。具体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见附表。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078005)

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学位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0

不少于19学分

第一外国语

5.0

学位英语

0

现代生化药学A

2.0

现代微生物学

2.0

天然产物化学

2.0

分子药理与毒理学

2.0

波谱解析A

2.0

医学实验动物学

2.0

必修课

自然辩证法概论

1.0

不少于6学分

信息检索

1.0

生物制药技术

2.0

天然产物提取与分离技术

2.0

选修课

天然药物的生物转化

2.0

不少于4学分

药物合成

2.0

应用酶学B

2.0

发酵工艺学

2.0

动物细胞培养技术

1.0

色谱分离技术

1.0

植物组织培养技术

1.0

实验设计与数据处理方法

1.0

药物设计学

2.0

必修环节

论文开题及阶段报告

1.0

3学分

学术活动(参加学术讲座演讲会议,专题报告,研究生学术报告会等,不少于8次)

1.0

实践活动(助教、助研、助管)

1.0

论文答辩

0

补修课程

微生物学

不计入总学分

有机化学

药用植物学与生药学

总要求

总学分

32-34

五、选题开题

研究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资料收集、调研、选题,并写出书面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提交导师,在系里统一安排下,组织三人以上校内同行专家召开开题报告会进行论证,修改后,一个月内提交开题报告。以上工作必须在第三学期完成。

(一)学位论文选题原则

学位论文选题应在本学科或交叉学科范围内,选择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问题,或在学术上有一定理论价值的课题。所选题目必须具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所选课题工作量要饱满,难易程度要适当。硕士生应首先在导师的指导下做好选题工作。

(二)开题报告及时间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内完成开题工作。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系统地查阅有关的文献资料、进行调查研究等,撰写书面开题报告并参加校内公开答辩。开题答辩工作以学科(专业)为单位,由本学位点统一安排。答辩组成员由导师和本领域专家组成,人数为3或5人。开题答辩通过者方能开展后续论文研究工作。开题报告及答辩未通过者需在一个月内完成第二次开题报告及答辩,仍未通过者,答辩组提出淘汰处理意见,学院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批,进行淘汰处理。

对淘汰人员如校内课程及学习全部结束且符合要求,发给微生物与生化药学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进修证书。

(三)开题报告内容

开题报告主要包括课题来源、目的及意义;课题国内外研究发展、现状及趋势;拟解决的问题、达到的目的及主要经济或技术指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及可行性论证等。开题报告字数应在4000字左右,主要参考文献4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四分之一。(具体详见《兰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六、中期考核

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以后,以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开题报告等方面。中期考核时间安排在入学后第四学期进行 (具体详见《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 。中期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者,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考核小组提出整改意见,并在三个月内再次进行中期考核,如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由考核小组签署意见,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后报研究生学院批准,作出退学处理。

七、学位论文及要求

学位论文工作是培养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方法,综合运用已有知识,训练独立进行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在开题报告通过后,硕士研究生应至少用1-2年的时间从事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

(一)学位论文工作是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必不可少的环节。硕士生在完成学位论文的过程中,运用所学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科研中的问题,既巩固和深化了理论知识,扩大了知识面,又培养了独立进行科研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受到了较为全面的基本训练。另一方面,科研项目和学位论文的完成也是硕士生为微生物与生化药学学科的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所作的贡献。

(二)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完成。论文应有一定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有自己的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论文应力求在理论上或实际上对微生物与生化药学学科相关技术的发展和国家建设有一定的意义。为保证论文质量,论文工作必须有一定工作量,用于论文工作的实际时间应不少于一年。

(三)学位论文要求选题新颖、立论有据、论据充分、概念清楚、层次分明、图表清晰、分析严谨、计算精确、数据可靠、结果可信、写作言简意赅、语言精练、文字流畅、格式规范。学位论文的撰写应按照《兰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规范》执行。

(四)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要求必须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研究生为第二,导师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核心期刊学术论文1篇。核心论文的认定,以《兰州理工大学申请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有关科研成果的规定》为准。会议论文被SCI或EI检索或收录后,按中文核心对待。作为毕业条件的论文,必须有导师署名(或通讯作者)。

八、论文答辩

凡通过课程学习、完成学位论文,经导师及导师组审核,认为论文已达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可以组织论文评阅、答辩。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聘请两位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一位应为本学科校外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应有5或7位具有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应有不少于2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外单位专家。论文作者的导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及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学位论文的答辩程序及其他要求按照《兰州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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