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学校制定了《兰州理工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兰州理工大学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费使用及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06〕207号),《兰州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兰理工发〔2014〕262号),《兰州理工大学实验室专职人员上岗条件,基本任务及考核细则》(兰理工党发〔2016〕60号,)和《兰州理工大学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06〕100号,)等管理规定。同时,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实验安全意识,学校制定了《兰州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兰理工发〔2006〕207号),《兰州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兰州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违规行为经济处罚暂行办法》(兰理工〔2016〕75号),编写了《兰州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19〕88号,),《兰州理工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收集处置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17〕191号)和《兰州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兰理工发〔2017〕126号)。
为落实学校对实验室规范化管理规定,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学院制定《兰州理工大学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规章制度汇编》并严格执行。实验中心设专职“安全员”岗位,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划建设,用电负荷,实验室通风、上下水、灭火设施、消防、中央空调等设施等均符合要求,楼道安装有电子监控系统,基础设施完备。专业依据《兰州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兰理工发〔2006〕207号)、《兰州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手册》《兰州理工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收集处置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17〕191号)、《兰州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19〕88号)等管理制度进行HSE的规范化管理。学校和学院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HSE制度的落实:① 构建管理组织机构,从领导层、管理层、操作层三个层面完善责任制。调动实验中心人员和专业教师的积极参与,落实各层面职责,对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配备相应的责任人并统一张贴安全责任信息卡。② HSE检查常态化,学校和学院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互查和自查的形式,查找存在的问题,改善薄弱环节。③ 制度考核及追责机制,依据《兰州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违规行为经济处罚暂行办法》对于事故进行严肃的追责问责,消除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④ 加大有关HSE的培训力度,对于全体师生开展培训讲座、知识竞赛、案例分析、实操培训、应急演练等活动,加强师生认识违反HSE操作的危害性并提升应急处置的能力。⑤ 推进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邀请专业人员对于新设备的安全使用进行推广培训,强化交流合作,推进HSE管理革新。
各实验室设置有卫生,安全责任人,有醒目的电源危险标识,设备安全说明,实验项目的安全操作规范等。针对化学实验中用到的危险品,有机溶剂等,由实验室负责人专门负责,存放在指定药品柜,建立有严格的药品进出记录制度。
本专业实验室均配有完善的安全设备。根据实验室的功能,配备通风效果良好的通风橱或通风罩,废气通过安装有活性炭吸附装置的风机净化处理后排放。比如,药物合成实验室全部配备台上和落地式通风橱,学生所有实验操作均在通风橱内完成。所有实验室均配备防爆药品柜,药物合成实验室配备的配电箱、管线、照明装置、插座等均为防爆级别;实验室均配置符合国标GB15322.1-2003的危险性气体检测装置。所有实验室的安全警示标志完善,如在消防设备、急救药箱、洗眼器,配电箱、加热设备、机械设备,危险设备及固废和废液等处均醒目张贴相应的警示标志,安全标识经兰州理工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组织相关专家检查验收通过。目前,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验中心(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状况良好。实验室全天候向学生开放,学生可通过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http://sysglc.lut.edu.cn//) 或线下等形式预约实验时间,进行实验安排,以支持和鼓励学生在课内和课外开展各类设计性,开放性的实验研究。近年来,制药工程专业实验室全年共计维护设备百余件,实现了在实验高峰期设备的全年无故障运行,保证了实验教学的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