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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作者:更新于:2020年07月08日 14:32浏览次数:

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综合运用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的综合性教学环节,使学生获得工程基本训练或从事科研工作的初步训练,提高学生对未来工作适应能力的重要实践。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兰州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本院专业特点,特制定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流程:

1.各系每学年提前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全系师生认真学习《兰州理工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2.第7学期,征集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3.指导老师给出题目后,由系级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工作小组审核题目

4.放假前一周学生和指导老师进行双向选择,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双向选择登记表》;

5.指导教师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在第8学期下发给学生,学生在前两周根据任务书完成开题报告;

6.第8学期开始,系级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工作小组不定期检查,学院抽查;

7.毕业论文结束后,由学院安排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8.答辩结束后,由指导教师完成对成绩的评定上报和相关材料的审核、收集、归档。

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要求,按工作计划督促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任务的部署落实、管理和检查。

1.组织管理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校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实行学校、学院、系三级管理。

(2)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主管领导具体负责。

①审查、批准各系拟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②审核批准各系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以及指导教师(包括校外指导教师)名单,并于每届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报教务处备案。

③研究、检查、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④审核批准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名单,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开始前半个月报教务处备案。

⑤处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其它有关业务问题。

⑥撰写每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⑦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人数可按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8%评选。

(3)各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系主任具体负责:

①组织选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安排指导教师(包括校外指导教师),并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报学院。

②拟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开始前报学院;组织并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③处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有关业务问题。

④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原始资料,按学校统一规范整理归档。

2.选题

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题目内容应能涵盖本专业一些主干课程的内容。题目要有一定的更新,保证学生一人一题,题目工作量必须饱满,当年题目不得与三年之内的题目完全重复。

3.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应由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助教不能单独安排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进行辅导。外聘指导教师,须具有相当于中级以上的职称,但学院必须检查落实教学要求、进度和质量。不在校教师或不能现场指导的教师,不分配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名额。

(l)指导教师应有实际的设计、实验或研究工作经验,要严谨、踏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的业务指导应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上面,善于启发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具体任务是:

①认真做好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时给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②指导、审查学生拟订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计划、工作内容与方法。

③指导和检查学生收集与课题有关的资料。

④定期答疑,检查学生设计(论文)情况,在设计(论文)关键部分进行引导。

⑤评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要求,作出恰当的审查意见及给出成绩,并指导学生参加毕业答辩。

(3)为确保教学质量,每个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以不超过9人为宜;如师资结构不合理,鼓励成立指导小组,指导小组由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和助教组成,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可在13-15人。

(4)指导教师在学生确定总体方案时,一定要认真检查,除研究开发性题目外,总体方案不应有原则性错误。

(5)不得以辅导教师为主来进行日常的毕业设计的指导工作,一经发现按教学事故处理,并扣除指导教师的工作量。

(6)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情况,列入对教师的业务考核内容。

(7)提倡不同学科教师互相结合共同指导毕业设计,扩大专业面,开阔学生眼界,实现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

3.指导教师指导期间,因公外出时间超过两天以上的,妥善安排好外出期间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经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后教务办公室备案,一般以不超过4天为宜。若外出一周以上,需拟定外出期间的指导工作方案,由系主任审核批准,报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后教务办公室备案。外出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需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指导教师必须保时保量完成指导任务。

4.学生管理

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要严格遵守纪律,刻苦钻研,努力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水平,必须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严禁论文抄袭或网络拷贝等学术不端行为。指导教师应定期对学生进行考勤登记,凡是未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规定的内容和工作量以及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无特殊原因无故缺勤一周者,取消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 

在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中,配合学校检查外,系级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工作小组不定期对进度及质量进行现场检查。在毕业设计答辩前一周,审查学生的毕业答辩资格。由指导教师提供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完成情况,结合院所检查情况,审核确定学生的答辩资格。

需要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学生,经校内导师同意后,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证明内容包括:课题名称及大概范围;厂方指导教师姓名、职称、联系方式、学习保障等),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系主任签字同意,报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盖章,签订三方协议和安全责任书,方可离开学校,否则视为缺课。在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安全由学生本人和指导单位负责。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学生需严格按照《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见附件4)的要求执行。原则上,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学生应在答辩前两周返校接受论文审查并参加答辩。需在外进行毕业实习的学生需提供实习单位的初步就业协议和接收函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学院要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好学生的毕业实习,并组织好相应的检查工作,确保毕业实习质量。对于分散进行的毕业实习,各系应加大监控力度,保证实习质量。

5.答辩

(1)答辩资格审查

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在毕业论文评阅前10天完成。审查结果要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由指导教师上报系里,各系汇总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根据情节可以延迟答辩或者取消其答辩资格,并报教务处备案。

①无特殊原因缺勤时间超过一周;

②未按时完成指导教师规定的任务和要求;

③论文或图纸有严重错误或极其潦草,经审核拒不修改;

④查重率不符合学校要求;

⑤毕业论文撰写不规范,经审核拒不修改。

(2)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的内容和分工

①审查毕业论文环节旷课累计时间由论文指导教师负责;

②审查是否按时完成指导教师规定的任务和要求,由论文指导教师负责;

③审查论文或图纸是否有严重错误或极其潦草,由论文指导教师负责;

④审查是否有代做行为,由论文指导教师负责;

⑤审查是否按照学院规定撰写毕业论文,由系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尤其要注意审查论文格式,填写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表(见附件5)。

(3)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方式

对于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内容第一项不符合要求者不能参加答辩;对于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不符合要求者,限期整改,在毕业论文评阅前3天再次审查,仍然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答辩;毕业论文审查工作结束后,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报系主任,由系主任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可申请延迟答辩或者重修。

4)答辩工作安排

①毕业答辩实行系、学院和学校三级答辩制度,学院负责组织领导本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②系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设主任1名,秘书1名,负责领导本系全体毕业生的答辩工作。

学院答辩委员会一般由7~11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秘书1~2名,负责抽查本学院毕业生的答辩工作。

学校答辩委员会成员包括学院主管领导、校教学督导团专家。负责对各学院推荐的毕业生的答辩工作。

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学院必须在教学进程计划确定日期内完成。

学院应按专业将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名单及学号于答辩前一周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审核。

④学生在答辩时简要报告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课题任务、目的与意义、所采用的原始资料或指导文献、论文(设计)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论文(设计)的价值、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

答辩时教师提问内容应包括:要求进一步说明问题,课题有关的基本理论、认识、方法和原理,考察鉴别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问题。

⑤学院于6月上旬安排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

⑥参加校、院两级答辩的毕业论文根据学校要求选出,原则上每班1—3名。总人数可以根据班级数进行适当调整。名单在答辩前一周产生,由学院汇总报教务处审核。校级毕业答辩时间安排在专业答辩之前进行。参加校级答辩的学生可以不参加学院及专业答辩。

⑦答辩前系主任应召集系内教师就毕业论文指导情况进行沟通,每位指导教师严格控制优良率,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优良率控制在50%以内,其中毕业论文(设计)的优秀率不得超过20%。

全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三天,由学院按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学位授予意见报教务处备案。指导情况如不符合《生命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文件》,将影响指导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成绩。

6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

学院应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在过程上严格检查,在质量上严格把关。从选题、指导教师指导、论文规范、评阅、答辩和资料归档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质量监控,定期对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中期和后期等环节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各学院需组织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和掌握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情况的意见和要求。

7.毕业论文撰写规范

毕业论文撰写规范主要涉及到毕业论文写作规范、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和毕业论文内容要求。毕业论文是毕业生总结性的独立作业,是学生运用在校学习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去分析、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过程,也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果的综合性总结,是整个教学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撰写毕业论文对于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其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有着重要意义。

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与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培养学生处理数据和信息的能力;

2、培养学生正确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3、培养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研究;文献资料收集、阅读和整理、使用;提出论点、综合论证、总结写作等基本技能。

毕业论文在进行编写的过程中,需要经过开题报告、论文编写、论文上交评定、论文答辩以及论文评分五个过程。毕业论文的撰写要求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兰州理工大学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毕业论文撰写要求》执行。

8.资料归档工作

毕业论文(设计)结束后,各学院须将毕业论文(设计)原始资料、教学文件和各环节检查原始记录等按要求整理归档入库。

(1)对学科领域、科研、生产技术上有创新的成果,由各学院与校内有关部门联系,努力使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2)毕业论文(设计)一律按学校规定的规范装订、加封面,由学院存档。

(3)查阅或借用已入档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外单位送阅业已存档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

其他事项严格按照教务处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