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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更新于:2020年07月13日 14:36浏览次数: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兰州理工大学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文件

兰理工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45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奖助学金评定

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年级、班级:

根据《兰州理工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兰州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补充条例》等文件的要求,现对2016-2017学年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评议小组

1、各班依据以上文件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并将成员名单上报学院。评议小组由班主任,班干部,宿舍长,学生代表(非经济困难申请和库中学生)组成。班级评议小组主要负责本班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奖学金的人选的推荐和筛选。同时学院成立学院奖助学金评议小组,负责2016-2017学年学院奖助学金人选的最终确定。

2、学院奖助学金评议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裴毓良

成员:武军莉,蓝雯琳,王苍海,唐爱丽,赵小亮,王艳玲,任海伟,李盼盼,范文广,李善家,巩慧玲,张百刚,赵爱红,袁惠君,杨淑红,冯再平。

二、评定流程

1、建立与更新经济困难学生库

2017级各班需建立经济困难学生库,其他年级如有更新依据入库流程补充变动。2017级各班入库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40%,其他各年级入库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30%。入库人员要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研究,依据民主评议结果确定本班经济困难学生库,各班经济困难学生库按照要求评定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于2017914日前公示后,上报学院。

2、评定国家助学金

各班依据经济困难学生库,推荐国家助学金获得候选人和建议等级,经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后,报学院评议小组审核,确定助学金获助名单。

3、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

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申请理由,并递交《兰州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班级评议小组依据《兰州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补充条例》推选候选人,报学院评议小组审核,确定候选人。

4、评定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奖学金

班级评议小组依据《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补充条例》进行,从班级学生中推荐候选人,报学院评议小组审核,确定候选人。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17911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

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年级、班级:

根据《兰州理工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兰州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补充条例》等文件的要求,现对2017-2018学年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评议小组

1、各班依据以上文件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并将小组成员名单上报学院。评议小组由班主任,班干部,宿舍长,学生代表(非经济困难申请和库中学生)组成。班级评议小组主要负责本班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奖学金的人选的推荐和筛选。同时学院成立学院奖助学金评议小组,负责2017-2018学年学院奖助学金人选的最终确定。

2、学院奖助学金评议小组成员如下

:裴毓良

:武军莉 蓝雯琳 王苍海 唐爱丽 李盼盼

范文广 李善家 巩慧玲 张百刚 赵爱红

杨淑红 冯再平 杨明俊

蒲秀瑛

二、评定流程

1、建立与更新经济困难学生库

2018级各班需建立经济困难学生库,其他年级如有更新依据入库流程补充变动。2018级各班入库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40%,其他各年级入库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30%。入库人员要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研究,依据民主评议结果确定本班经济困难学生库,各班经济困难学生库按照要求评定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于2018914日前公示后,上报学院。

5、评定国家助学金

各班依据经济困难学生库,推荐国家助学金获得候选人和建议等级,经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后,报学院评议小组审核,确定助学金获助名单。

6、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

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申请理由,并递交《兰州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班级评议小组依据《兰州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补充条例》推选候选人,报学院评议小组审核,确定候选人。

7、评定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奖学金

班级评议小组依据《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补充条例》进行,从班级学生中推荐候选人,报学院评议小组审核,确定候选人。

兰州理工大学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910

抄送:学生处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8910日印发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年级、班级:

根据《兰州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兰州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兰州理工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补充条例》等文件的要求,我院将启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兰州理工大学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对2019年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评议小组

1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议小组,负责2019年学院奖助学金人选的最终确定。学院奖助学金评议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陈永泰

成员:武军莉 蓝雯琳 王苍海 唐爱丽 张百刚

巩慧玲 赵添堃 冯再平 杨淑红  

杨明俊 蒲秀瑛 鲍婧婷

2、各班级依据以上文件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并将小组成员名单上报学院。评议小组由班主任,班干部,宿舍长,学生代表(非经济困难申请和库中学生)组成。班级评议小组主要负责本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奖学金的人选的推荐和筛选。

二、评定流程

1、建立与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

2019级各班级需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其他年级如有更新依据入库流程补充变动。2019级各班级入库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55%,其他各年级入库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45%。入库人员要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研究,依据民主评议结果确定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各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按照要求评定特别困难、比较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在班级公示后上报学院。

8、评定国家助学金

各班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推荐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和建议等级,经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后,报学院评议小组审核,确定助学金最终获助名单。

9、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

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申请理由,并递交《兰州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班级评议小组依据《兰州理工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补充条例》推选候选人,报学院评议小组审核,确定最终候选人。

10、评定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奖学金

班级评议小组依据《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补充条例》进行,从班级学生中推荐候选人,报学院评议小组审核,确定最终候选人。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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