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才引进
学校为加快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学校核心竞争力,依托国家和西部地区引进人才政策,通过制定积极的人才扶持政策,吸引更多高端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来校工作,为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学校相继制定了各种人才引进计划,吸引高水平教师,建设教师队伍,包括重点引进“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及相当层次的高水平学术领军人物。同时,对海外高校和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的优秀博士,在住房及生活保障,工作条件,科研启动经费,家属生活安排等方面也实施了相应的优惠举措,引进专业人才相关政策包括:《兰州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兰州理工大学柔性引进人才暂行办法》,《兰州理工大学优秀博士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兰理工发〔2022〕40号)和《兰州理工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
(2) 人才培养
为加强学校杰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学科带头人,支撑学校学科发展,提高学校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骨干教师成长创造条件。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精神,结合我校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际,学校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和计划,如《兰州理工大学红柳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同时,依托东南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对口支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等渠道,每年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到重点大学开展教学实践,科学研究等工作,培养一批学术带头人,课程带头人或学术骨干。依托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和《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兰州理工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境)交流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并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骨干教师到国外高水平大学为期一年左右的研修或学术交流,提高师资队伍国际化水平。为提高教师国际交流能力,学校每年开展各类外语培训。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学术交流会,教学研讨会,及时跟踪了解学术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3) 人才激励
为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学校不断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并制定有效,可行的教师考核办法和科学的教师考核指标体系。学校修订了《兰州理工大学校内津贴制度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和《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校内绩效津贴制度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坚持“以岗位为基础,水平与贡献相结合”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既肯定了贡献,又让各类人才不断加深对我校的归属感与荣誉感,安心工作,再创佳绩。学校积极宣传和奖励在教学、科研、育人和青年教师培养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如:教学名师、师德标兵、三育人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