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层面教学管理制度与服务规范
教务处在校长和教学副校长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教务处下设:教学研究科,招生办公室,教务科,教学质量管理科,综合科,考试中心和实践教学管理科。各部门分工与职责明晰,各部门职权明确见表7.6-l。
表7.6-1学校教务处各部门工作职责
部门 |
主要职能 |
教学研究科 |
主要进行培养计划管理,教学建设与教学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做好教学研究科工作的规划,安排与协调及教学研究科自身的建设工作。 |
招生办公室 |
主要进行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计划的圆满完成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
教务科 |
主要进行教学运行管理,包括课程调度,成绩管理及考务管理,保证两个校区教学的正常运行和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 |
教学质量管理科 |
主要进行教学质量的监控,评估与实践教学管理,做好下达的有关各项教学评估,教学监控,实践教学工作。 |
综合科 |
主要进行教务处行政事务管理与教材管理,做好下达各项教学管理,教材建设和管理及行政事务工作。 |
考试中心 |
负责学校考试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与管理,并对全校本科生各类考试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保障课程考试管理的规范性;组织开展课程考试改革研究,逐步推进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为核心的课程考试模式改革,构建灵活多样的考试方法体系,提高课程考试工作的科学性,发挥课程考试的导向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
实践教学管理科 |
主要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答辩,汇总,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实习基地建立,实验教学管理及相关数据收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
(2) 学院层面教学管理与服务规范
学院院长是学院本科教学第一责任人。主要根据学校专业建设规划要求,结合学院专业建设发展的实际要求,组织拟定专业发展规划;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要求,拟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做好教师的培养。
学院教学副院长全面负责学院本科教学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专业的培养计划和编写教学大纲;制定每学期的教学(包括实验教学)工作计划;组织院级,校级重点课程和国家级,省级课程的申报和建设工作;组织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组织专业教师参加教学改革,申报教学改革项目;监督检查教师教学活动,组织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负责教学经费的使用与审批。学院实验室副院长负责实验室建设与规划,实验室日常运行及安全工作。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负责专业学风建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社团组织及科技创新活动等。
(3) 专业层面教学管理与服务规范
专业负责人全面负责本专业教学相关工作。负责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制定青年教师的培养方案,组织安排新开课,开新课教师试讲活动;组织制定和修改专业培养方案,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负责归口课程建设,协调任课教师的配备;组织实施培养方案,落实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对任课教师督评和检评;本专业教材和资料建设,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负责专业导师选拔,落实本科生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