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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工程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咨询委员会工作条例

作者:更新于:2020年07月03日 14:12浏览次数:

为探索适应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我专业与社会、教学与生产、教学与科技工作的紧密结合,建立我校与社会双向参与、双向服务、双向受益的新机制,使专业建设指导工作主动、灵活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更有效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特成立制药工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一、总则

制药工程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咨询委员会为制药工程专业指导和顾问性质的专家机构,对专业改革和建设起着督察和咨询作用。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咨询委员会各成员应积极为专业发展创造条件,促使本专业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数量更多、质量更好的高级专门人才。

制药工程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咨询委员会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是专业建设指导、顾问、咨询的专家机构。

二、组成

1、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咨询委员会按专业设置。

2、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咨询委员会成员应由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制药工程专业专家、学院学术水平高、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具有相当业务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的行业或企业专家等有关专家组成。

3、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咨询委员会成员 一般为7-13名,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3-5名,秘书1 名。校外专家人数应不少于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至少应有 1 名来自行业或企业。

4、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咨询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热心高等教育事业,关心支持专业建设和发展,工作认真负责,现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管理或企业一线技术工作,并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委员会委员由学院统一颁发聘书,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任,任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三、工作职责

1、组织专业建设、改革、发展的研究,提出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设置调整的建议、意见和发展规划。

2、为制订和修改专业教学计划、编制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类课程教学大纲、调整课程体系提供指导性意见、建议。

3、定期开展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咨询研讨会,研讨本专业在地方经济建设中的新发展、新动向、新课题;行业和企业对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实践教学、专业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4、指导、协助专业开展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提供校外实习场所及推荐兼职工程技术人员到学校讲课。积极开展本专业科技信息方面的讲座,指导协调产学结合、校企合作。

5、指导本专业制订自编教材,负责自编教材的编审和评价工作,对教材的选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6、为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7、指导、提升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教育教学技能,提高教学质量,为本专业师资培养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9、加强同行业、企业的联系,推进校企合作、建立完善校企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

10、审议专业发展规划、培养方案、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课程大纲等文件资料。

11、研究本专业人才培养中的突出问题,并探讨制定解决方案。

12、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开展科研与科技开发。

13、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及就业指导。开展毕业生追踪调查,分析、评价教学质量。反馈毕业生就业情况,对人才培养模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4、协助为本专业的招生、就业工作做好宣传。

15、完成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制度

1、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咨询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秘书负责组织。根据需要可适当扩大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

2、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咨询委员会工作计划由主任委员或指定副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下,由全体委员讨论制定,由各专业委员负责实施。

3、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咨询委员会校内成员应积极建立与校外委员的定期联系制度,并通过校外委员联系其所在工作单位。

4、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咨询委员会委员参加专业建设指导和发展规划的制定,并提出专业建设与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5、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咨询委员会委员指导本专业校企合作计划的制定,指导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大纲制定或修订,对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课程设置、校企合作办学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6、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咨询委员会校外委员积极协调或参与本专业学生的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工作。

7、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咨询委员会委员积极协调或参与本专业的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指导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为本专业师资培养和开展社会服务提供帮助。

8、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咨询委员会校外委员可与学院联合申报、承担科研技改项目和产学研合作项目,对学院承担的各类研究课题和应用技术的开发提供咨询服务。

9、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咨询委员会校外委员积极协助本专业了解社会、行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向我院提供各种信息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10、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咨询委员会下设“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小组”两个子机构,“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负责专业培养方案修订中“实施方案”的起草、内外部调查资料的收集、评价、分析;“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小组”负责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及达成情况报告撰写和达成评价结果的反馈。

11、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咨询委员会应建立如下材料:

1)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咨询委员会工作档案;

2)工作计划;

3)活动记录材料;

4)主要成果记录;

5)其它相关材料。

五、附则

本工作章程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制药工程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咨询委员会委员名单与职责分工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职责分工

1

张长银

主任委员

主管委员会的日常运行与管理

2

柴国林

副主任委员

校外合作资源引入与协同

3

邱国玉

副主任

校外合作资源引入与协同

4

康永红

副主任

校外合作资源引入与协同

5

任海伟

副主任

委员会日常管理

6

王蓓

秘书

协助主任、副主任以及各委员日常事务及会务的处理

7

杨林

委员

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建设“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

8

赵小亮

委员

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建设、师资队伍建设

9

杨爱梅

委员

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建设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运行机制

10

杨中铎

委员

学生部分相关材料收集及分析

11

张伟杰

委员

课程体系相关资料收集及分析

12

蒲秀瑛

委员

支持条件部分资料收集及分析

13

张新国

委员

制度建设及机制相关资料收集、毕业要求达成情况报告、“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小组”

工作组成员:

马建苹 负责教学大纲相关资料

杨淑红 负责合理性评价及持续改进相关资料

赵爱红 负责兼职教师及相关资料

赵添堃 负责实验室支持条件相关资料

舒宗美 负责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相关资料

唐爱丽 负责毕业生就业数据及其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