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兰州理工大学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官方网站!

通知公告

MORE>
教学管理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旧站点>>本科教学>>教学管理>>正文
兰州理工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
2020-04-26 08:27  点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 161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战略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主线,坚持“育人为本、专业融合、协同推进、内涵发展”的实施原则,加强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构建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渗透到教育教学各环节,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加快培养更多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学校创新本科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突破口,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把解决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着力点,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丰富课程、创新教法、强化师资、改进帮扶,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补齐培养短板,加强人才培养,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坚持协同推进,汇聚培养合力。把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制机制作为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支撑点,集聚创新创业教育要素与资源,协同共享、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全员参与,营造全校关心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

总体目标

2015年起全面启动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到2017年,形成科学合理、切合学校实际和具有学校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初步建成有机融合、联动高效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运行制度体系。到2020年基本形成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实现“1841”目标,即创新创业基础教育覆盖率达100%,参与科研创新训练计划、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科技创新活动与创新创业社团活动的学生比例达80%,参加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创新创业大赛学生比例达40%,通过科学研究、创业等不同路径成长为拔尖人才的学生比例达10%。培育形成一系列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成果,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比例显著提高,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升。

四、组织领导机构与工作机制

学校实行创新创业教育校长负责制,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科技处、就业中心、大学科技园、实管处、校友总会办公室、宣传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面指导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创新创业学院,作为学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组织管理机构,负责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基本标准,优化校内外资源配置,统一协调和管理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事务。

成立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对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评价。专家指导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分委员会,负责各类活动、项目的评审及指导工作。

各二级学院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小组,为学院学生提供创新创业项目咨询、策划、指导与服务工作。

建立创新创业学院牵头,教务处、就业指导中心、团委、大学科技园研究生院、学生处、各学院齐抓共管,按归口分工运行,权责明晰、有机联动合作高效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日常管理工作纳入教学与管理体系。

五、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持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结合学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对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进一步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要求,依据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持续优化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获得毕业资格的创新创业学分要求由3个增至6个。

以创新课程、创业课程、创新及开放性实验、科研创新训练(Ⅰ-ⅴ)四个选修模块为核心的创新创业类课程(4个创新创业学分),与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核心课程及实践环节一起构建形成人才培养的第一课堂体系;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科技创新活动(含社团活动)、各类学科竞赛、职业资格(技能)培训、创业实践为主体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2个创新创业学分),构成创新创业教育的第二课堂体系。

人才培养的各环节和各类课程体系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将创新创业教育分为有机衔接的三个阶段,贯通四年,逐步提升。一年级学生,以创新创业理念教育与理论教育为主,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二年级学生,以创新创业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为主,提升学生创新创业素养。三、四年级学生,以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为主,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以创新创业教育促进专业教育,以专业教育带动创新创业教育,突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

(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完善专业预警、退出和动态调整办法,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对与学校定位不适应、社会认可度不足、实践教学及创新创业教育水平低、就业率不高的专业减少招生数量甚至停招。适时增设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支撑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和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撑甘肃省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

深入实施 “红柳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红柳精英基地班”等“红柳”拔尖人才培养工程,积极推进多样化工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优化“红柳国际班”、信息类专业“X+1”等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发展主辅修、双专业和第二学位培养模式,逐步扩大专业覆盖面,为学生多样化发展提供多种路径。积极开拓多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途径,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

深化科教融合,强化科研对教学的反哺作用,将学校科研团队作为学生科研创新训练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重要支持力量,使科学研究与创新创业教育实现良性互动。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科技进展引入教室,将科研精神、科研思维融入课堂。

积极探索校校、校企、校所、校地等协同育人新机制,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产学研载体建设,合力助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责任单位:教务处、科技处、实管处、各学院

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面向全体学生,按照“依次递进、有机衔接、通专结合、校企合作”的建设思路,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覆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设置多样化创新创业选修课程模块,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加强现有《创新方法》等242门创新课程与《创业基础》等创业课程的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课程的适应性和教学效果,同时继续遴选建设具有学科专业特色的创新创业课程,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开出更多高质量的专业导论课、新生研讨课和学科前沿课;自建、引进一批优质的在线开放课程,2020年,建设完成线上线下创新创业选修课程达到300门。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探索实施在线开放学习,形成有机衔接的线上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结合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行业特点,组织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行业企业专家、创业教育机构联合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一批创新创业教材。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学院

)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鼓励教师和教学团队以学生为中心,改革教学方法,实施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混合式教学将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中,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不断提高教师在专业教育、就业指导课中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掌握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和规律,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支持学生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志趣,自主选择创新创业路径。

推动课程考核方式从结果型评价为主向形成性评价为主转变,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探索建立学业考核全程化、评价标准多元化、考核方式多样化、考核结果动态化“四位一体”的学业考评新体系。创新学业评价标准,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再以传统的“记住多少、能背多少”作为考核标准,而是以“领会多少、思考多少、能用多少”作为考核基本要求

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各学院

)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统筹校内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各类资源,坚持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原则,系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以课内实践为基础,以国家、省、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科技创新活动(含社团活动)为载体,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学术科技竞赛为抓手,以讲座、论坛等专题活动为补充,构建课内实践→科研训练→综合创新→创业实践”一体化的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体系,通过实施四层次九个专项计划,实现学生在校期间创新创业活动全覆盖使学生在实践中培育创新精神与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1.课内实践体系

实施创新及开放实验计划全面开放学校的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场所、设备和环境支持。提高实验教学中综合性、设计性,特别是探究性、创新性的实验项目比例,继续加强跨学科、跨专业的开放性及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建设,扩大学生选修覆盖面,发挥实验教学对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作用。

实施工程训练实践计划。贯彻大工程观,开发利用、优化整合校内校外工程教育资源,整体建设校内工程训练实践平台,全面推进工程教育改革,促进产学研用的深度结合。实施校企共建校外工程实习实践基地,与企业、研究院所、地方政府开展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开设系列化的专项训练和综合训练,实施多类型的工程师资质认证培养,开展基于工程案例的研究性学习、基于工程项目的团队式学习和基于工程实际的体验式学习,提升学生工程设计和实践能力。

实施文科实践计划。针对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实践活动,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依托校企合作、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实践基地,在企业管理、商业经济、人文思想、文化艺术、文化创意等方面开展系列、专项、主题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锻炼社会实践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理论联系实际和开展调查研究的能力,营造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氛围,推动校园文化活动蓬勃开展。

2、科研训练体系

实施科研创新训练计划。以第一课堂内的科研训练(Ⅰ-ⅴ)选修课程为载体,要求本科生自年级起通过双向选择加入教师课题组科研团队,接受科研基本训练指导教师(组)按学期初提交的指导计划指导学生,每学期末学生提交一份综述、报告或一件作品,指导教师提交一份总结。鼓励学生在此过程中跨学科、跨专业组成科研创新小组,申报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项目,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进一步提高创新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参加科研创新训练过程中涌现的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相关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者竞赛活动,入围项目给以经费支持进一步培育。

3.综合创新体系

实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引领,以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三类项目为载体,构建国、省、校三级训练项目体系,进一步扩大项目实施覆盖面。坚持“兴趣驱动,重在过程”,实现创新创业融合互动,促进大学生广泛参与创新创业活动。

实施科技创新活动计划。加强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我校大学生创新教育、培养和培训活动开展过程中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在现有13项科技创新活动的基础上,继续鼓励和支持学院开拓新的科技创新活动,最终达到每学院能够承担和举办2-3个科技创新活动的目标。积极扶持科技创新与创新创业型社团建设,把科技创新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学生社团活动当中,加强对科技社团与创新创业社团的指导,进一步挖掘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

实施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竞赛计划。以“互联网+”、“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创业大赛等竞赛为龙头,以国家、省部委、行业内等重大赛事为抓手,按照“规模化、系列化、品牌化、特色化”建设目标,开展系列学科竞赛活动,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竞赛活动体系,实行竞赛指导课程制,夯实学生学科知识基础,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实施国际交流计划。以“加强学术交流、开拓学术视野、营造学术氛围、提高学术水平”为目标,继续深入实施假期研学及交换生项目,为大学生搭建互动式、长效性、常态化的学术交流平台,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经验,拓宽学生国际视野,提升学生个人在所学专业领域内的就业竞争力。

4.创业实践体系

实施创业实践计划。拓展建设校内外创业实训区,完善配套管理运行机制,指导学生开展沙盘模拟创业、参与商业实体的运营,提高学生的企业运营和创业实战能力。依托学校科技创新基地与兰州理工大学科技园大学生众创空间,重视基于创新的创业项目的挖掘,引导学生将科技创新作品向创业项目转化,在创业实践中提升创业能力。

责任单位:教务处、实管处、大学科技园、学生处、团委、就业指导中心、国际合作处、各学院

)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

修订现有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参与课题研究、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开展自主创业等折算为学分,与课堂学习学分进行互换。

建立学生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将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情况纳入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评价体系,优先推荐创新创业成绩突出的学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并支持其选择适合自我发展的研究方向。

实施弹性学制,放宽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责任单位: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院、各学院

)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

制定办法,从承担科研项目及对创新创业教育有浓厚兴趣的教师中遴选符合条件的教师作为创新导师,采用“走出去、引进来”的模式,进行培训和培养,建设一支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创新导师队伍完善兼职教师管理规范,聘请知名学者、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杰出校友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创业导师,为有明确创业意愿的大学生进行全过程针对性创业指导。

将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依托大中型企业,共建教师实践能力培训基地,支持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鼓励教师参与社会行业的创新创业实践。

鼓励引导各专业教师、就业指导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课题和案例研究,不断提高教师在专业教育、就业指导课中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加快完善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并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责任单位:教务处、科技处、教师发展中心、就业指导中心、成果转化中心、各学院

)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实施“红柳创业培训”计划,与相关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企业联合开发创业培训项目,积极邀请企业精英、创业先锋等举办各类创新创业讲堂、创业沙龙、讲座、创业论坛。通过宣讲解读创新创业形势、讲述传授创新创业知识、分享交流创新创业经历等形式,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因势利导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拓展创业就业途径。邀请创业导师对已进行创业以及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的学生进行团体训练、个体辅导与咨询。

健全持续化信息服务制度,加强兰州理工大学科技园大学生众创空间建设,为自主创业学生实时提供国家政策、市场动向、创新创业导师等信息,并做好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库,形成“萌芽—选拔—培育—孵化”四阶段工作链条,推动大赛项目向创业园区转移和创办企业转化。

举办学生创业项目推荐洽谈活动,对已经投入实践的创业项目定期进行追踪和调查。

成立“红柳校友创业联盟”,促进创业者和学界、商界、政界、金融界等各界校友间的交流与合作,搭建创业者项目、资金、人才的互动平台。

责任单位: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科技园校友会、各学院

六、支持保障

(一)完善激励机制

1. 学院是创新创业教育的主体单位,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绩效纳入各学院、各单位考核指标体系,并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效果评估。

2. 明确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强化教师指导和引导作用。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津贴制度实施办法中将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价,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向创新创业教育成绩突出教师倾斜。

3. 在第一课堂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指导教师,按照相应学时核算教学工作量;在第二课堂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科创新活动(含社团活动)、各类学术科技及创新创业竞赛的教师,经教务处认定后,依照类别给予一定的教学科研分值

4. 教师指导学生在相关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以上奖,或指导学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申请专利视教师为第一作者计算相应教学科研分值,并参加学校对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奖励。

5.进一步明确学生取得创新创业学分的条件及要求,修订、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强化创新创业学分在学生评价体系中的作用。

6.在奖学金评定及其他各类学生荣誉评选中,充分体现对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及创新成果的重视与激励,以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科研创新训练活动,促进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发展。

7.在《兰州理工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中认可的与专业相关的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获奖、获得与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学生,在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时,可不受综合评分排名限制。

8. 设立创新创业校长奖励专项,每年开展最具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大学生、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及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评选表彰活动,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大资金投入

1.整合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的专项经费投入。探索建立“教学经费—科研团队引导基金—学校培育资金—社会公益与风险投资基金”的接力资金扶持机制,对科研训练、综合创新、创业实践等不同环节进行多渠道资金支持。

2.设立创业基金,同时积极争取政府、成功创业校友和社会知名企业来校设立“兰州理工大学红柳创业风险基金”,探索融资担保模式,对已通过学校专项扶持资金资助的优秀项目和团队给予融资和投资,为学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保障。推动学生创业活动与企业需求形成良性互动,加快学生创业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三)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实训平台建设

1.学校每年投入专项经费,重点建设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国家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全部面向本科生开放,其余实验室要逐渐开放程度,促进实验教学平台共享。

2.完善校外实习保障制度,建设一批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接纳学生实习实训,提供创新创业项目孵化的软硬件支持,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支撑和服务。

3. 加强有规划、高水平、有显示度、广泛参与的创新创业训练中心建设。中心实施校院两级管理,面向全校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创新实践平台和空间。

4.依托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建设红柳创客空间和红柳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为学生创业提供场地、资金、实训等多方面的支持。进一步加强与兰州新区创业孵化基地、兰州市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的合作,挖掘资源,积极拓展更多优秀校外孵化基地。

(四)加强氛围营造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全员参与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题学习和研讨活动,在全校师生中牢固树立正确的创新创业教育思想观念和“面向全体、人人参与”的改革意识,充分认识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科学把握创新创业教育与学科教育、素质教育、就业教育的内在联系。

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相关工作的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树立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创新创业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使创新创业教育成为管理者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



上一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下一篇:兰州理工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