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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7-12-05 00:00  点击:[]

关于组织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学校决定启动2017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自主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数量

2017年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100余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从中遴选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省级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选。

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依据在校本科生人数比例确定学院申报项目名额,名额分配见《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额分配表》(附件1)。请各申报学院严格把关,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如学院承诺配套相应经费,可适当扩大学院申报项目数。

三、申报条件

1、原则上学有余力,具备初步科研和动手能力的我校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组成团队进行申报,创新训练项目也可由个人进行申报。

2、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主要面向我校2014、2015、2016级本科生。2014级本科生若作为项目负责人则项目周期缩减为一年,项目成员组成需涵盖至少2个年级;创业实践项目面向2015和2016级本科生。

四、申报程序

1、各学院要向全体教师、学生进行宣传,按自愿申报原则,积极组织项目申报、立项工作。

2、项目申请人需根据申报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附件2-4),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报送所在学院教学办。

3、各学院应在对申报项目的成员、指导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通过公开答辩等方式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论证,分类别排序后确定推荐项目。最终填写《兰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并报教务处。

4、学校将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查,公示后予以立项。

五、申报注意事项

1、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学校鼓励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联合申报,创新训练项目与创业训练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创业实践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8人,要求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每位学生只能参加1个项目,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

2、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配备指导教师每项不超过2名;创业实践项目配备指导教师2名,且为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双导师制。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

3、申报者需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项目申请书。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4、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为1-2年,以一年为宜。

5、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研究。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六、项目经费

立项的校级项目将获得壹仟元/项的经费资助,经遴选入选省级或国家级项目,将视实际情况予以经费的追加。

七、时间安排

4月22日前,申请人向学院教学办提交申请;4月29日前,学院提交推荐项目的申请书(一式两份)及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至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张轶;联系电话:297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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