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校 概 况
兰州理工大学坐落在黄河之滨、甘肃省省会兰州市,前身是始建于1919年的甘肃省立工艺学校,1958年,在组建兰州工学院的基础上,将甘肃交通大学并入,同年10月1日正式定名为甘肃工业大学。1965年学校划归第一机械工业部,同时将东北重型机械学院和北京机械学院的水力机械、化工机械、石油矿场机械和焊接工艺及设备专业成建制全部迁入,并从湖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抽调一批教师来校工作。1998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院校。2003年更名为兰州理工大学。经过9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工科实力比较雄厚、理科水平不断提高、文科具有一定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理工科大学。
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基础条件,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430亩,校舍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图书204.5万册,数字资源12450 GB。学校设有20个学院、1个教学研究部。全校教职工总数为2309人,其中专任教师1505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共享院士3人,教授、副教授等副高级以上职称831人,学校有研究生4339人。
学校是我国首批学士、硕士学位授权高校,是甘肃省第一个获得工学博士学位授权和工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学校共有9个学科门类,有16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专业)、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专业),拥有工程硕士(含18个工程硕士领域)、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法律硕士(JM)、艺术硕士(MFA)、国际商务硕士(MIB)等专业学位授权。其中有6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教育部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有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始终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结合地方主导产业,加强学研产合作,形成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开发研究与成果推广相协调的科技创新体系。学校高新技术成果推广中心是首批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大学科技园是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拥有“军品三证”高校。有 “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4个、省部级研究机构及行业工程开发中心30个。先后与兰州、酒泉、金昌、温州等20余个省内外城市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与酒钢公司、金川公司、 兰州石化公司、兰石集团等200多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与金川公司联合成立了“镍钴金属新材料协同创新中心”,建立了“兰州新区产业发展研究院”、“温州泵阀工程研究院”、“新能源学院(酒泉)”、“白银新材料研究院”等科研教学机构。学校承担了包括“973”、“863”在内的多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近三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立项171项;SCI收录论文在全国高校排名147位,EI收录论文在全国高校排名达到71位。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办学,与美国、俄罗斯、英国、澳大利亚等40余所大学建立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合作关系;具有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招生资格,在校留学生已初具规模。
学校秉承“奋进求是”的校训,大力弘扬以“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主要内涵的“红柳精神”,坚持以学科建设为主线,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科学研究为支撑,综合办学实力不断提升,已经成为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问题的研究基地、区域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服务基地。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办学、深化改革,努力在2019年建校百年之际,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一流工科、坚实理科、特色文科的国内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731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 邮政编码:730050
联系部门: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 话:0931-2741880,2973744
传真:0931-2973744 电子邮箱:gdyzhb@lut.edu.cn 详细情况可浏览我校网站(http://ge.lut.edu.cn)
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目标与计划:
为了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专业)型专门人才,2016年我校计划在133个二级硕士研究生授权学科专业(领域)面向全国招生,计划招生1400人左右。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需要加试2门专业主干课)。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持海外学历考生在报名时须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特别注意:报考条件请考生及时咨询招生学院,并认真对照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再决定是否报考。)
3.报名参加会计硕士(MPAcc)、国际商务硕士(MIB)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可提前咨询我校MBA教育中心。
4.报名参加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报考前必须咨询我校设计艺术学院,落实好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等问题。
(三)我校是国家授权,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国际商务硕士(MIB)、艺术硕士(MFA)、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推免生均享受新生一等奖学金。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等专业硕士的考生应选择当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当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现场确认:
时间:2015年11月9日—11日。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流程: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四、初试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射击类特殊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的公告。
五、复试
1.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见我校各院(部)发布的复试通知。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除外),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及要求请直接与报考的院(部)联系。
5.考生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复试通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由我校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
六、录取
各招生院(部)根据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综合考察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优先录取。我校按考生所报考的专业进行录取,考生报考时填写的研究方向只作为参考,硕士研究生报考时不涉及导师选择问题,我校在新生入校时实行导师和研究生双向选择。
七、其他说明
1、本简章及说明中如与国家2016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的,以国家2016年招生文件为准。我校2016年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院(部)“招生人数”为我校各院(部)根据往年录取情况确定的拟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计划并视当年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2、招生目录中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表示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为“J”表示一级学科下设置的二级交叉学科。
3、我校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硕士)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我校全日制专业硕士各领域培养过程,规定时段必须在各联合培养基地或企业进行培养。
目前我校设立的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有:
兰州理工大学温州研究生分院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土木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电力科学研究院电气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化工过程机械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机械工程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西北分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兰州化工研究中心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兰石研究院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甘肃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4、按照国家政策,2016年入学的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如下:
(1)硕士研究生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8000元/生·年,总额24000元。
理工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工程硕士):10000元/生·年,总额30000元。
文史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设计艺术硕士、会计专业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法律硕士),9000元/生·年,总额27000元。
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研究生,学费15000元/生·年,总额45000元。
(2)研究生住宿费标准为1100元/生·年。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甘肃省和兰州市有关规定,录取属性为“非定向”类的必须参保,50元/生·年,按年收取。
2016年入学的研究生待遇:
(1)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有工资关系的以及专业硕士学位中的工商管理硕士(MBA)除外),标准为6000元/生·年。
(2)按照我校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学业奖学金(含新生奖学金)。
5、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及各项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培养、授予学位等工作进入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学籍乃至毕业证书及所授学位,并追究造假责任。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6、若2016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以国家新政策为准并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7、我校不提供考生初试成绩单,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查询本人考试成绩,需要盖章的请在我校复试工作开始前,直接到研招办办理,其他时间不受理,查询网址http://ge.lut.edu.cn。
欢迎全国各地有志青年踊跃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传真 |
备注 |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
食品科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生物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 制药工程(全日制专业学位) |
王老师 |
0931-2973727 0931-2973367(传真) |
gdqg@lut.edu.cn |
2016年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拟招生 人数 |
考 试 科 目 |
备 注 |
010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0931-2973727)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1植物基因工程 02应用酶学 03基因工程药物 |
8 |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38生物化学、769分子生物学、854细胞生物学、879微生物学 |
338、769二选一;854、879二选一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①普通生物学②338、769、854、879四选一,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 |
010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0931-2973727) 083201食品科学 01农副产物资源的转化与应用 02功能食品开发 03微生物发酵与酶技术 04果蔬加工与贮藏保鲜 |
8 |
101思想政治理论、20 1英语一、302数学二、838食品工程原理、877食品化学、879微生物学 |
838、877、879三选一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生物化学 ②838、877、879选一,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 |
010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0931-2973727) 078005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01中藏药及天然先导物的发现研究及结构改造 02微生物药物研究 03药物质量控制与评价 04生物相容性材料及药物制剂工程 |
10 |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38生物化学、767天然药物化学、879微生物学、888药理学 |
338、767二选一 879、888二选一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四选二;338、767、888及药物分析;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 |
2016年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拟招生 人数 |
考 试 科 目 |
备 注 |
010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0931-2973727) 085235制药工程 01中藏药及天然先导物的发现研究及结构改造 02微生物药物研究 03药物质量控制与评价 04生物相容性材料及药物制剂工程 |
6 |
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02数学二、879微生物学、888药理学 |
879、888二选一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三选二;879、888及药物分析,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 |
010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0931-2973727) 085238生物工程 01基因工程 02发酵工程 03酶工程 04生物制药技术 05环境生物修复技术 |
10 |
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38生物化学、854细胞生物学、879微生物学 |
854、879二选一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 ①普通生物学 ②854、879二选一,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 |
生命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生命学院相关参考书目: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85238生物工程、078005微生物与生化药学、085235制药工程、083201食品科学:
《普通生物化学》郑集、陈钧辉,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版)
《现代分子生物学》朱玉贤,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
《生物化学》(上、下),王镜岩等,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
《现代分子生物学》,朱玉贤,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
《微生物学》,沈萍等,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第二版)
《微生物学教程》周德庆,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第三版)
《陈阅增普通生物学》吴相钰,陈守良,葛明德,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
《细胞生物学》翟中和,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
《细胞生物学》王金发,科学出版社
《食品工程原理》李云飞等,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9(第二版)
《生物化学简明教程》聂剑初,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第三版)
《食品化学》,阚建全等,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8(第二版)
《药物分析》刘文英,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五版
《天然药物化学》吴立军,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五版
《药理学》李端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五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第1版,2006年